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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:

  1. 右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(正本):國民身分證、軍人身分證、僑民居留證明或其他有效之汽車駕駛執照。
  2. 損換之駕駛執照(遺失者免帶)。
  3. 本人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2張,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。
  4. 汽(機)車駕駛人審驗暨各項異動登記書1份。

規費:

駕駛執照規費新臺幣200元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如有違規、道安講習案件未結清請先結清,才可辦理補照。
  2. 職業駕駛人審驗到期者須同時辦理駕照審驗。
  3. 非本人辦理者,代辦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查驗。

文章源自-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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